王建文 男,80后,打工文學讀者,業余愛好寫作,現在寶安打工。
在還沒來深圳前,我不清楚暫住證是啥玩意兒,可在那次被當作“三無”人員“請”進治安隊后,我才知道暫住證是如此的重要。
1997年正月初九,我跟隨女朋友從江西老家來到深圳寶安,女朋友返回原工廠上班,而我經過十幾天的漫長尋工后,終于有一家機械廠接納了我。離女朋友上班的地方不遠,可由于自己剛出來打工,沒錢買手機,從老家帶來的call機在這邊卻不能使用,導致我跟女朋友聯系十分不方便。都快過一個星期了,我還沒機會告訴她我在哪個廠上班。終于趁有一天晚上下班早了點,我便一人急急地去找女朋友。當穿過漆黑的立交橋下時,突然從橋墩旁邊竄出兩個男子,快步走到我跟前,把我給嚇了一跳,以為遇到了歹徒打劫。其中一個男子用手電筒對著我照了照后問道:“干什么的,要到哪里去?”我指了指附近的工業區,說要找親人。該男子接著要我出示證件,看見兩個男子身著迷彩服,還戴著紅袖章,我以為是警察查證件,趕緊掏出自己的身份證,只見該男子瞄了瞄后將身份證遞給了我,問我還有沒有其他證件,我回答說沒有了。兩個男子便要我跟隨其到對面的路邊。借助昏黃的路燈光,我看見好些人蹲在地上,被另幾個身著迷彩服的男子看守著。見又多了我一個,一位腰掛對講機的男子要蹲在地上的全部人站起來,排成一隊跟他走,而其他幾個身著迷彩服的男子則分散走在隊伍的中間或后面,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。我走在隊伍的中間,一路在想,自己有身份證,又沒犯罪,憑什么被抓呢?就在十幾個人的隊伍行至長滿有半人多高野草的路邊時,隊伍中有一個年輕的男子突然越過一米多寬的排水溝,撒腿就往野草叢里鉆,只見兩個身著迷彩服的男子每人手持一根一米來長的木棍追了過去。隊伍中頓時一陣騷動,留下來的幾個身著迷彩服的男子便大聲喝呵道:別亂動,誰亂動就打誰。不一會兒,便從草叢里傳來幾聲哇哇大叫聲,兩個身著迷彩的男子很快將逃跑的男子像拎小雞似的給抓了回來。這下我們被看管的更嚴了,不但不許說話,還得雙手抱著后腦勺乖乖地向前行。
走了十幾分鐘后,我們被帶到附近村內一棟二層的樓房,上了二樓,我看見門口掛著個“×××治安隊”的牌子。隨后,我們十幾個人被要求蹲在走廊上,大部分都是年輕男子,其中有兩個二十來歲的女孩子,還有一個年近五十多歲的老伯。等了一會兒,一個同樣身著迷彩服、講著一口濃重白話口音的普通話的矮胖男子走出來對我們說,你們這些“三無”人員每人交100塊錢就可以走了。有人就問為什么要交錢。那男子對著他便罵道:“黐線,雷冇暫住證當然要交錢啦!”原來我們這些人是因為沒有暫住證才被抓到這里。一個拎著個鼓鼓的蛇皮袋子、看上去有四十多歲的男子站起來說:“我從老家來這里剛下車呢。”我也跟著說:“我剛進廠幾天,廠里還來不及給我辦理暫住證呢。”又有人說:“我在這里無親無故,哪有人來贖我呀。”矮胖男子顯得很不耐煩,說誰管你們那么多,那么啰唆,交錢來就是了。過了幾分鐘,見沒人交錢,那矮胖男子看起來好像有些急了,他嚇唬我們道:“再不交錢就將你們送到樟木頭做苦工去,等做夠了車費再將你們遣送回家。”旁邊另一個身著迷彩服的男子也催我們快點交錢,說警車馬上就到。一聽到這,我們個個都很害怕,兩個女孩子被嚇得哭了起來,說身上沒帶錢,哀求放人,可沒有人理會她倆。有人進去交了錢后問要收款收據,又聽到矮胖男子兇巴巴地罵道:“還想要收據,沒問你要300塊錢就算好了。”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,就在剛來的路上,還想用僅剩的35塊錢買張毛毯,可覺得東西笨重很不方便去女朋友處,當時就沒買,可現在要交100塊還差得多呢。我不免有些擔心起來,要是真的被送去樟木頭的話,我女朋友怎么辦,又沒有辦法聯系到她,自己進廠才幾天,又不知道廠里的電話,再說廠里也不一定會拿錢來贖我,唉,真是太倒霉了。這時,有幾個人因有老鄉送了錢來,被放走了。我當時多想有熟人出現,或者能轉告我女朋友也好。又過了一會兒,或許是矮胖男子見我們余下的這些人實在榨不出多少“油水”來,便說交50元也可以放人。有兩個人立馬掏出50元錢交了后,也被放走了。矮胖男子繼續嚇唬我們,說還有幾分鐘警車就到了,你們看著辦吧。我心想,再等就來不及了,我慌忙起身走進屋內,掏出35元,跟坐在里面的人說,我只有這點了,可不可以通融一下。矮胖男子接過錢,說看在你這么老實的份上就算了,他將錢扔在已擺滿錢而顯得有些零亂的茶幾上,然后拿起一張5元退回給我。我飛快地跑下樓,這時一輛警燈閃爍的小車在樓下剛停下來,兩束強烈的汽車燈光直射在我身上。我的心怦怦直跳,但仍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,在繞開警車后,便拼命地朝村外跑呀跑,很快就跑到107國道邊,然后坐上一輛在路邊候客的摩托車,頭也不回地朝女朋友所在的工廠方向奔去。
當我氣喘吁吁地找到女朋友時,才舒了一口氣。我對女朋友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差點就見不到你了。在知道原因后,女朋友告訴我,因為這里人口多而雜,社會治安管得很嚴,身份證、廠證和暫住證缺一不可,特別是暫住證,如果沒有的話就會被當作“三無“人員抓走。
自從那次被抓后,我才知道小小的一張暫住證,竟如此的重要。而每見到身著迷彩服的治安員,我就像老鼠見到了貓一樣,想辦法躲著。后來,廠里辦理了暫住證,我才放心多了。如今,暫住證被居住證代替,已成為歷史。
如今我想,如果當年沒有30元贖回自己,或許我現在的命運就要改寫。
歡迎在下面給本文評論!遇到喜歡的文章,別忘了用屏幕右側的小工具轉載或分享到朋友圈哦!
本文網友qq交流群:392630794(文學-情感-人生)發表文章: 說說心情(留言板)
上一條: 求職路上那把傘 下一條: 打工仔余大亮(微小說)